【本级巡察反馈】塔城地区人民医院党委关于地委第五轮巡察 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7-19 15:43:38 塔城地区纪委监委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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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3612日至716日,委第巡察组对地区人民医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98日,地委巡察组地区人民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地区人民医院党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医院于99日上午召开党委会,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地委第三巡察组第二小组关于巡察塔城地区人民医院的反馈意见》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双组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既着眼全局推动共性问题整改,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对每项整改问题按照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的分工模式推进落实,坚决做到不漏一项、不少一条、不偏一点、严格时限形成一级抓一级的整改机制做到整改过程清晰、资料完整、数据详实、有据可查。  

二、正视问题,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工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理论指导工作的能力。一是在党委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9次,7名班子成员分别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和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了研讨交流。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13场,查摆存在的问题14条,办理民生实事2件。二是修订完善医院《章程》和《塔城地区人民医院2021-2025年发展规划(试行稿)》,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观念。

2.加强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力度。一是8月、10月分别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相关规范2次,及时停止重复计费,对过度检查和超限用药做专项培训,加强临床医生的用药规范。二是严格按标准收费,目前已做到收费项目和使用试剂一致。三是积极推进《智慧诊疗平台建设项目》,提高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改善医疗服务,促进智慧医院发展建设。

3.积极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一是医院于8月底选派17名医务人员赴中国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为期1-3个月进修培训。2023年由中国医科大学先后选派两批柔性专家共计20名到医院开展3个月帮扶工作。二是按照《塔城地区人民医院2021-2025年发展规划(试行稿)》,1130日制定《学科建设及重点专科发展规划(2023-2025年)》,培育重症医学科等10个专科、专业成为地区级重点专科,力争使心血管内科、骨科、普外科等申报为自治区级重点专科。

4.增强院内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能力。一是119日向地区提交《地区人民医院耐药性结核病区单独隔离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申请资金支持。已完成对原有耐药性结核病区流程优化改造,结合实际情况对新生儿病房进行流程优化;将血透室阳性区患者使用人工配液改为使用成品液,设立B区、C区,做好隔断,防止交叉感染;在内镜洗消间增加物理隔断,降低工作人员职业暴露风险。二是修订《塔城地区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上报地区医院应急救援AB队名单,1115日全体队员参加自治区地震灾害医疗应急救援培训视频会。目前已完成建立生命支持类应急设备管理制度及应急设备库。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714日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通过下科室走访、个别谈话等形式,研究解决民生实事等问题25件。与医药供应商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与采购中心全体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与各企业代表签订《廉洁购销协议》18份、重点科室签订《廉洁承诺书》32份。二是11月中旬更新重点科室廉政风险点,制定《关于规范医院纪委监督事项的有关规定》。在住院部大厅和门诊大厅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医院公众号发布监督举报电话。127日通过干部大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形式对院内4起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三是将警示教育制度写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工作清单》,以传达上级通报、院内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

2.加强干部职工纪法意识。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加强救护车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救护车使用管理流程,使用救护车一律按自治区统一标准收费,截至目前已转运患者11例。二是加强培训做到事前预防。对2023级住培学员及实习生进行入院教育培训;对新入职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全院医务人员开展《医院投诉管理》《人文医学与医患沟通》培训;先后邀请地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新疆天赛律师事务所就《病历书写规范》《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进行培训。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专题讲座1次。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项目招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责任意识、纪法意识,目前已完成对项目施工方将医院两个项目由一套施工队伍建设的整改。

3.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一是修订完善《塔城地区人民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对存在有效投诉的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按照《塔城地区人民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制定《塔城地区人民医院2023年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并进行督导检查。二是915日起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儿科患者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就医就诊流程,在塔城地区人民医院小程序进行挂号、缴费等实现电子支付并查看化验结果。

4.加强内控管理。一是824日成立招标、采购办公室负责医院所有采购和招标业务,并根据自治区相关规定将药品采购交由药剂科负责。二是严格按照采购制度实施采购工作,新采购耗材全部统一采用国家医药管理局国标代码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中严格审核票据的合规性,按制度执行报销。四是加强闲置设备使用率。118日医院邀请专家开展了生命支持类设备日常使用解析培训,眼科援疆专家制定个性化帮扶指导计划。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加强班子凝心聚力能力,增强团结协作。一是采取自学+集中学等多种方式,推动理论武装工作入脑入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举办专题读书班,提高班子成员理论武装指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学习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四不直接分管制度,119日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提升领导班子执行能力和决策水平,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确保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二是目前已向地区卫健委、自治区卫健委申请等级医院复审工作再评审,确保在整改期限内高质量完成再评审工作。三是1130日党委会研究决议,普外一科、普外二科,骨一科、骨二科已完成科室整合,院内医疗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四是院纪委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执纪职责,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加强对采购、招标等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重大采购招标项目均有参与,形成长期有效监督机制。五是修订《地区人民医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管理规定》,全面维护职工各项权利的行使,落实好民主制度,接受职工监督。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做细抓实日常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把党员干部身上的一些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党建共建、实地交流、互学互促等方式,对8个党支部书记、委员支部工作开展各类学习培训3场,对党委所属8个党支部,已完成7个党支部五个好创建进位升级。二是制定《塔城地区人民医院2024-2028年发展党员规划》,119日经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并上报地委卫健工委。三做好推优入党工作,目前团委已推荐1名优秀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对所辖支部不是党员的中层干部以多种形式带动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目前已有3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3.加强选人用人管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一是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纳入医院党委会学习3次,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配备干部。二是20239月已派出1名组织人事干事前往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进行为期1个月的学习。三是3名调离原岗位的临床科室负责人中1名人员已于2023824日通过医院党委研究重返岗位工作,其余2名人员进行工作岗位安排。四是202396-1019日医院对专项检查组提出的15名科室负责人进行工作考核,已将院内管理干部更正为科室负责人。

4.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增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依托组团式援疆专家的力量,对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授课培训,提升人员知识储备和技能水平。202311月完成医院新入职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和医院职称聘任工作,在职称聘任时向关键岗位和临床一线倾斜。二是2023101日为新入职的35名定向医学生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招录的2名人员办理入职手续;202311月由自治区卫健委组织前往疆外各大医疗专校参加人才招聘会。落实医院院级领导直接联系服务人才制度,定期与引进的紧缺专业及高层次人才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引导、情感沟通和工作支持及探望慰问等活动。三是202312月编制部门批复,为医院核增了35个编制用于安置35名医学定向生,并核增5周转池编制用于引进医院部分紧缺专业和高层次、成熟型人才。四是2018年底轮岗交流的采购中心主任、审计监察科主任已满龄退休,由其他人员接管相关工作,总务科等科室已完成轮岗工作,设备科科长岗位轮岗事宜已提出方案上报人社部门等待批复。五是严格规培管理,加强执业医师考试和结业考试前培训及模拟考核,出台首考通过奖励制度。修订师资带教费用制度,激励师资带教热情。目前已有1名医生通过执业医师考试,2名医生通过住培结业考试,对其余人员进行考前辅导与培训,仍未取得证书者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方面

1.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地区人民医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上一轮巡察回头看,结合此次巡察工作,梳理问题46条,坚持以重点问题为导向,公开透明,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职责各自认领问题。目前已健全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医疗质量等相关制度18项。

2.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一是根据医院规划与目标,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文件要求落实《塔城地区人民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及《塔城地区人民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医院车辆使用,救护车转运患者严格按照救护车使用流程办理;在公务接待各个环节审慎把关,坚决执行无公函不接待二是医院财务科与税务管理部门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学习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对前期未代扣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当前发生应交个人所得税的事项全部由财务科专人负责进行代扣代缴工作。三是发挥院纪委监督执纪职能,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强化制度约束,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紧盯持续改进和成果拓展,确保整改得到巩固和加强;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持续推动整改,巩固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地区人民医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还未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的建设更加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更加巩固,为完善医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73527通信地址:驻地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塔城市伊宁路62号),邮政编码:83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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