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地委第一巡察组向乌苏市石桥乡反馈 巡察情况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3年6月4日,地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孟令刚代表巡察组向乌苏市石桥乡反馈了巡察情况。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新川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乌苏市委常委成哈尔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乌苏市石桥乡党委书记杨震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3年2月17日至2022年3月22日,地委第一巡察组对乌苏市石桥乡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石桥乡党委工作汇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作专题汇报,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石桥乡党委和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地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孟令刚指出,自上次巡察以来,石桥乡党委能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围绕土地资源优势,积极推广优质棉种植,逐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持续强化兵地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农牧业基础设施及农村安全饮水等系列工作,被确定为新疆优质棉产区,辖区村集体收入、国有土地财政收入、牲畜存栏量均位列乌苏市第一,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不深入,农牧业发展不协调、不充分,推进产业振兴不够主动,统筹发展和安全还有不足,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不明显,推进依法行政仍有弱项;落实主体责任还有差距,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还有差距,党员队伍管理不够严格,部分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有力。
孟令刚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等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乡村振兴五大产业,结合石桥乡实际,充分发挥畜牧业优势资源,加快推进农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加大对胡杨、梭梭、沙漠等独特自然风光宣传,深入挖掘利用旅游资源,拓展增收致富渠道,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助力和美乡村建设。二是履行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好“两个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严格项目管理。三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一把手”抓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规则等制度,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党建目标责任全面落实;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一岗双责”职责,对各级巡察、审计问题整改,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切实做到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
朱新川强调,石桥乡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地委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乡党委要自觉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把本次巡察整改与上次巡察整改结合起来,一体部署、一体整改、一体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督促整改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从反馈开始就要加强跟踪督办,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效能;组织部门要把解决巡察发现的问题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成哈尔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履行好。石桥乡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责任,查找原因、分析根源,带头落实整改,决不能把层层传递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二是坚持从严从实,把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整改好。要对照巡察发现的这些问题,建立问题整改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及时限。各责任人要紧扣问题和关键,细化量化整改时间表、任务图,做到措施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把以巡促治的功能作用发挥好。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研究、一起部署,在做好整改工作中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
杨震表示,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意见点得准、点得实,乡党委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以整改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将整改转化成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转化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优异的成绩向地委、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地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地区纪委监委机关、乌苏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相关人员,石桥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等45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