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整改】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地委第二轮巡察 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2年5月21日至6月19日,地委第六巡察组对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31日,地委巡察组向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科学统筹,把巡察整改抓紧抓实抓好
(一)深化认识,强化组织。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考验。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分解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带头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建立“周通报”“月小结”工作机制,专人盯办,为推进整改夯实了基础。
(三)从严从实,聚焦整改。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直面问题,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要求,剖析原因,查找症结,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工作,推进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强化担当、坚持问题整改,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是利用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平台,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广大干部生态文明思想认识。争取专项经费实施裕民县城镇周边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以实际行动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精神落到实处。组织编制《塔城地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奠定基础。二是落实自然资源保护的政治职能职责,在塔城地区政务服务平台公示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印发《塔城地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保障矿山安全生产。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矿山企业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作通知》,强化矿山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责任。
2.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完善《局长办公会工作规则》,每周召开局长办公会,并邀请律师参会,明确重大行政事务一律按程序提请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讨论。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行政决策后成效评估工作。二是大力指导各县(市)自然资源局依法行政。通过积极开展法治专题集体学习、理论测试等方式加强法治教育。印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于未按照要求做到“应出尽出”的县(市)相关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
3.加大推进地区优势矿产资源转换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组织编制《塔城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深入调查,基本摸清塔城地区已发现的27个矿种勘查资源量、矿产品质等情况。积极申请财政预算支持,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地区黄花岗岩等优势矿产的储量和品质奠定基础。二是大力提升矿业优势转换经济优势。呈报行署印发实施《塔城地区金矿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塔城地区矿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助推矿业优势转换地区经济发展优势。
4.把握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一是认真履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职责,主动对接税务部门,及时将土地出让信息按程序填报税务系统,推进新挂牌出让土地出让金按时足额征收。二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地质环境监测站工作职责分工,推进地质防灾减灾工作正常进行。三是加大自然资源民生领域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力度,对土地市场开展专题调研,严格基准地价管理,指导和布克赛尔县公布调整最新基准地价。
(二)关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关键少数”监督,以科级干部为重点,完成全系统173名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的填写和收集整理。针对个别干部职工存在“躺平”思想、行动上慢半拍的问题,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14次。二是认真梳理塔城地区自然资源领域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2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印发10项制度,修订完善22项制度,严格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进一步扎牢制度的“笼子”。
2.加强廉洁从政观念。严格派车标准要求,按规定程序用车,推进人员、车辆、时间和凭证相一致。完善《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职工食堂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捐赠管理规定,协调有捐赠意向的企业直接捐赠至相关乡镇单位助力乡村振兴。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开展《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的集体学习。出台《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明确要求科级以上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主动向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报告备案。印发《接待管理制度》,完善报销流程、严把审核关,进一步规范接待管理。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加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加强对林草工作的领导。根据“三定”规定,进一步加强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对林草工作的领导,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林草工作,有力推进林草工作发展。二是加强地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工作。与地区编办协调,在增加编制的基础上,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主动与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协商,促成其与地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签订《自然资源管理相关领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取得上级技术力量的全面支持。指导编制《塔城地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发展计划2022-2023》,引导拓展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新领域业务。三是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都上会研究,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发言。
2.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党支部管理。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完成党总支和3个支部换届工作,党支部委员由科(室)负责人担任,做到业务工作落实和党建工作安排同向同力。二是加强政治学习。组织党支部以“理论+实践”形式,开展“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3次。利用党支部周五集中学习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政治理论文件9次,利用每周五党员干部学习日平台,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宣讲党的自然资源业务知识10次。三是由党组书记任党总支书记,党组成员分别编入局机关党支部、地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党支部、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进一步落实双重组织生活。
3.严格选人用人组织纪律。一是完善干部考察机制,在干部考察时主动征求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二是主动邀请当地组织部门共同成立考察组,共同开展干部考察工作,并就干部任免职征求县(市)组织部意见。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工作,加强人事档案的学习培训。制订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责任制度》,要求各县(市)指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档案专审人员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推进档案审核责任到人。同时,制定并印发《县(市)自然资源局科级干部退休流程》及清单目录,加强退休人员档案管理。
4.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将上次巡察反馈整改不到位3个问题一并纳入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同研究、同部署,统筹推进落实。一是针对上次巡察反馈的“督促指导基层党建工作不力”问题,局党组对地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党支部工作开展专题指导,组织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时限,已督促整改到位。二是针对“部分经费支出无明细清单”等历史问题,组织财务审计室进行清查,制订清理方案及明细表,已完成整改。三是结合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建立的32项制度,组织建立了《巡察整改建章立制情况台账》,落实专人盯办,闭环管理,进一步巩固了整改成果。
三、巩固成果、注重转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二)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三)持续推动自然资源事业全面提升。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立足“两统一”职责和中心工作,结合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际,打造以高水平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高质量服务经济发展为优先序、高效利用资源为重点的具有塔城特色的自然资源管理成果,为塔城建设发展提供更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23830;通信地址:塔城市六合大厦A区213室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834700。
中共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