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整改】额敏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10-29 11:15:16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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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月13日,地委第四巡察组对额敏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共11个问题,提出了5条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站位,把握政治要求。额敏县公安局党委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一次“整体把脉”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次“集中问诊”,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解决“顽症痼疾”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深刻领会地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坚持压实责任、整改到位。

(二)加强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认领问题,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部门落实整改;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认真贯彻党委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全局范围形成以上率下、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明确责任,推进整改落实。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地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梳理出3个方面11个问题,并制定针对性措施42条,形成《关于地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额敏县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关于地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额敏县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各责任部门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对能够立行立改及按时完成的整改事项,实行逐项销号项。对属于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见底清零。

(四)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建立16条巡察整改工作机制,规范整改程序、严格整改标准,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坚持把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有短板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3月10日,额敏县公安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额敏县公安局2021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实施方案》进行研究完善,根据学习计划按照一学习一方案执行,每次学习方案均提前十日上报县委宣传部审核。学习形式均按照个别班子成员主旨发言,其他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代表交流研讨,党委书记点评发言完成。目前,已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9次,对《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人民日报评论文章)、《努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条例》、《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实施方案》、《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等内容进行学习研讨,共撰写研讨交流发言材料672份。二是4月13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次会议对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了1次专题学习,并安排了2名班子成员作中心主旨发言,其他10名班子成员递交了书面发言材料。三是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工作、纪律严明”十六字的总要求,在研讨学习中,将理论学习成果与落实各项公安工作具体措施充分结合。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抽调专职教官3名、邀请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1名,对全体民辅警分批次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规范消杀及正确穿戴防护服。目前,已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班3期。二是局纪检督察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对基层所队室的消杀、测温、防护装备的穿戴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整改。三是加强与农九师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密切配合,并定时召开兵地联席会议。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履职还有短板

3.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中共额敏县公安局委员会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阶段专题座谈会”中,专题研究了从严管党治警工作1次,落实了分管领导定期向党委书记汇报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制度。二是抽调专职警务实战教官3名,在实训基地开设了4期执法规范化培训班,分批面向新招录民辅警及执法部门民辅警举办现场执法规范化培训。三是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知识竞赛1次、法制夜校学习3次、法制视频讲座2次,全局民辅警参与执法办案水平提升培训。四是4月28日,额敏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制定了《额敏县公安局首问负责制度》。目前,共督促班子成员及时运用党委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追责问责5人。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文明执法、为民服务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由法制大队牵头,共举办法制大讲堂13期、下发“判例指导”11例、开设“执法监督晾晒台”17期、旁听庭审活动4场,切实提高民辅警的为民服务意识和文明执法能力。二是组织便民警务站、各派出所民辅警开展宣传,争取在常态化演练过程中得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三是安排专职网上监督员对民辅警执勤执法、值班值守、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服务意识差、态度生硬、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整改。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党建主体责任有缺失,基层党支部建设弱化

5.关于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建工作谋划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1月28日中共额敏县公安局委员会2021年第3次会议上研究制定了《额敏县公安局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党委班子党建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党委班子与机关党支部、派出所党支部党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情况纳入《额敏县公安局政治工作绩效考核》。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3月至今共参加所属支部组织生活36场次,讲党课36次,切实抓好了分管所队室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压实责任、形成合力。三是局党委研究成立了由政工、纪检督察组成的党建指导组,由政工监督室牵头负责,每月对全局机关党支部和派出所党支部进行党建工作指导,规范党建会议记录内容,详实记录会上推动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抽查党委及支部会议记录是否详实,内容上是否存在一致现象。目前,已开展党建指导检查2次,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2场,下发通报2期,整改“回头看”工作2次。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额敏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包联党支部工作机制》下发工作提示函3份,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到包联支部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36次。二是严格落实了双重组织生活会,包联党委成员亲自到场指导2020年度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并由党建办对落实情况开展了1次督导检查。三是制定了2021年度“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开展岗位练兵、文体比赛、举办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支部主题党日活动72场次。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由局党委专职党务工作者严格审核支部党课课稿,审核通过一个,上一堂党课,杜绝出现大面积抄袭现象。目前,共开展了2次专题党课,党建办共审核课稿36个。四是3月20日召开了发展党员专题培训会1次,规范各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要求各支部书记至少培养2名以上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截至目前共有46名同志递交入党申请书,发展积极分子10名,已接收预备党员17名。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4月16日,中共额敏县公安局委员会第13次会议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二是严格落实了党章党规和选人用人纪律规矩,于4月16日、5月13日分两批对拟晋升执法勤务和警务技术职级的同志严格按照民主推荐、党委会确定对象、民主测评、党委会确定结果、考察、任职公示等环节步骤要求规范进行。三是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5月25日对全局民警依托《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卡》进行第二季度结果汇总,全面掌握其德能勤绩廉及日常表现作准确客观评价,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党委选人用人的责任落实。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下一步,额敏县公安局党委在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对各部门建章立制情况的督查,逐条逐项察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等情况,认真总结梳理存在问题,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额敏县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3340370;电子邮箱:1742670201@qq.com;通信地址:额敏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

 

 

 

 

中共额敏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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