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额敏县委第十三轮巡察23个单位反馈情况通报

2020-09-20 16:06:29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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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六个巡察组于2020年4月10日至6月20日期间,分别对10个县直部门(单位)、2个国有企业、5个村队和6个自治区级贫困村等23个党组织进行了十一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经呈请县委“五人小组”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汇报且审议同意,于2020年8月31日至9月1日予以反馈。现将反馈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通报

 

 

从巡察情况来看,23个被巡察党组织在党的十九大以来,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紧扣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扣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职能责任,在统筹疫情防控下,强化了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了“两个维护”,确保了脱贫、发展、稳定“三件事”的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二、反馈问题通报

 

 

(一)10个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情况

 

 

按照“三个聚焦一个加强”的巡察工作监督重点来看,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诸如:部分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党廉责任意识不强、执行财务财经制度不严格等。与此同时,发现和反映存在的个性也比较突出,诸如:县委办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够扎实;县政府办党支部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县委机要保密局党支部内部监督与管理发挥不充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队伍专业化建设滞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公益性岗位管理混乱、职业技能培训不实、社保返还工作管理不严谨、催收逾期小额创业贷款不力、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主体错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履行项目监管职责不到位、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尚未整改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履行日常执法督查、农村宅基地审批等职责使命和责任落实不力、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支部选举不合规;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残疾人扶贫职能落实有偏差、残疾人职业培训不深入;县统计局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谨、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县社保局党支部公车管理不规范、对上级督导检查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二)2家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反馈问题情况

 

 

按照“三个聚焦一个加强”的巡察工作监督重点来看,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诸如:部分企业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抓企业思想建设比较薄弱、企业党建工作薄弱等。与此同时,发现和反映存在的个性也比较突出,诸如:县粮油购销公司党支部有资本运作有些不规范、国有资产出租未做到应收未收;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所属的控股企业落实政企职能权责不明晰、企业风险管控推进不严且监督机制不全、执行企业干部配备程序不规范。

 

 

(三)5个村级党组织反馈问题情况

 

 

按照“三个聚焦一个加强”的巡察工作监督重点来看,5个村级党组织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诸如:部分支部落实党建工作不严不实,贯彻执行民主决策部署不到位、执行财务财经制度不严格、履行财务监督职责不力等。与此同时,发现和反映存在的个性也比较突出,诸如:郊区乡七里堡村党支部村干部履职慢作为、村队处理村民诉求不及时、集体土地发包不规范;郊区乡八里营村党支部对项目建设监管不严;郊区乡吐尔宫村党支部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不扎实、党内生活落实不到位;郊区乡阿尔夏特村党支部项目后期监管不到位、党内生活不严谨;郊区乡宫塔木村党支部土地确权存在不实、2016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四)6个自治区贫困村党组织反馈问题情况

 

 

按照“三个聚焦一个加强”的巡察工作监督重点来看,6个自治区贫困村党组织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诸如:部分支部学习领会脱贫攻坚重大部署不深刻、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强、落实脱贫攻坚举措有些不精准等。与此同时,发现和反映存在的个性也比较突出,诸如:喀拉也木勒镇加拉克村党支部落实村级事务公开公示不到位、巡察整改未达到真改实改效应;喀拉也木勒镇直兰提勒村党支部“三资”管理不严不实甚至出现侵占集体利益;喇嘛昭乡哈拉苏村党支部脱贫攻坚思路不清晰不具体、落实土地流转政策不严、巡察整改未达到真改实改效应;喇嘛昭乡哈拉布拉克村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谨、群众反映热点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霍吉尔特蒙古民族乡阔克萨依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相对滞后、集体资产处置管理不规范;霍吉尔特蒙古民族乡阿克加尔卓塔村党支部黑果花楸项目和土地清理及流转的资产管理不规范、落实土地清理及流转要求行动迟缓。

 

 

三、反馈整改建议

 

 

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放在新时代的战略定位中来考量,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中来思考,坚持政治导向,自觉担当担责,认真研究分析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反复发生问题的成因,较真碰硬、抓早抓小,既要注重当下整改的措施,又要注重长久整改的机制,把整改落实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职责使命、融入改革发展,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要求,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履行所赋予的职责使命,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努力建设成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要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党建工作质量,持续在企业风险管控、资本运作监管、国有资产管理上集中发力,切实推动国有控股企业高质量发展。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指导乡村振兴、精准脱贫、民生领域、惠农利民、“三资”管理等工作实践,切实增强基层治理实际效果。自治区贫困村党组织要从严从细落实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履行党建促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密切关注项目监管及产生效益、巩固提升扶贫成果。

 

 

                                 中共额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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