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委统战部关于地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通报

2020-09-20 18:01:48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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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19年4月25日至5月20日地委第三巡察组提级交叉组对乌苏市委统战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19年9月11日,地委第三巡察组提级交叉组正式反馈意见。乌苏市委统战部高度重视,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坚决整改。根据反馈问题从6个方面15个问题,根据行政公开有关要求,现将可以面向社会公开的11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一、政治站位不高,落实民族团结政策有差距

 

 

1.“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开展形式不丰富,指导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丰富“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形式,下发每月一主题文件,对活动主题、内容、形式做出具体要求,结合 “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邀请亲戚参观博物馆、文史馆,了解城市发展面貌,促进民族团结,筑牢“五个认同”。二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乡镇、街道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督促指导力度,定期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业务培训班,打造民族团结示范点,推荐表彰一批“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一是加大对基层指导力度,全年检查指导4次,全市共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业务培训3场次,在全市打造文化大院示范点29个,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十进”示范点32个,建立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基地2处,全市466个单位创建成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选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30个、模范个人85名。二是以每月一主题联谊活动为载体,常态化推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共开展联谊活动1323场次,参加群众19.5万人次,开展民族团结宣讲779场次,参与人数8.4万人次,推动了党的民族团结进步政策深入人心。

 

 

二、思想建设存在形式主义,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地委的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存在形式化、落实表面化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计划、方案、课程;二是安排专人参加自治区、地区、市扶贫工作专题培训;三是严格按照脱贫攻坚专题培训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四是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学以致用,落实《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学习成效。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依托党校开展培训统战系统干部,将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培训课程,选派2人参加自治区扶贫工作专题培训,利用周二学习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可查阅机关干部学习笔记。

 

 

2.对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党员教育管理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党员考勤表,严格进行考勤,作为年终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二是建立党员警示教育制度;三是建立党员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及时通报、督促每位党员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每季度汇总通报一次;四是确定党建专干并相对固定人员;五是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季度一次),及时解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建立党员考勤表,严格进行考勤,参加人员进行签字,建立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考核表;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并认真落实,结合本系统受处理干部以及以案促改工作开展警示教育;对党员承诺、党员本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测评、汇总;确定阿珊为党建专干;按照要求完成市委统战部工商联党支部换届,配齐党支部委员,建立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研究党建记录。

 

 

三、在组织建设不够扎实,抓党建在思想上不够重视、措施上不得力

 

 

1.党政会议决策事项和范围不清。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党务、政务分工界限;二是明确党支部会议,是对政务工作的政策性、法律法规方面的政治方向把关,政务会研究具体政府管理措施、应对办法的制定,以及落实党支部会议相关决议;三是制定党务、政务工作会议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强化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行政会议和党务会议严格按照要求召开会议,明确党务、政务分工界限,制定党务、政务范围;制定党务、政务会议制度。

 

 

2.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要求发展党员;二是把握时间间隔和程序要求,发展人员政治素养、品德表现、工作业绩等多个各方面要求,培养人按期开展培养,被培养人定期汇报思想情况,支委会、党员大会充分发扬民主,形成正确决议。所有环节报请市直机关工委审核批准后再实施。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被发展人符合标准要求;三是明确民主生活会为班子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为党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分别按程序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前,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班子提前开会研究,认真部署;开展好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发言材料撰写、发言准备、会后整改各项工作和整改工作“回头看”,做到不走过场,收到实效;四是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好党员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党支部领导把好每位党员发言材料关,发言材料要针对各位同志个人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做好整改措施的收集工作,建立台账,逐一整改销号。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组织学习发展党员程序,并做好会议记录;明确民主生活会以及组织生活会程序,民主生活会为班子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为党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分别按程序召开;对2018年班子民主生活会反映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并进行总结,建立档案;2019年按照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做好征求意见、学习文件、组织谈心等工作,汇总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问题台账并促进落实。

 

 

3.对基层党的建设指导不力,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

 

 

整改措施:各管委会党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参加本乡镇(街道)一个党支部组织生活,各管委会有条件应全部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发挥党组织在管委会中政治核心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各管委会党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查阅组织部干部组织关系档案;各管委会符合条件的全部成立了党小组,对成立党小组管委会,市委统战部成立督导组实地进行了指导查看。

 

 

四、组织纪律意识淡薄,工作纪律没有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坚持领导班子带头讲党课,每月一次微党课,每季度一次不少于一个小时的党课。支委会提前召开会议研究“三会一课”相关内容,尤其是明确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要有实际意义的活动内容,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宗教事务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明确分工,严格执行,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建立档案,坚持领导班子带头讲党课,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麦尔丹·米吉提、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徐绍旺、市委统战部工商联党支部副书记林成威同志分别上了微党课。

 

 

2.“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落实工作;二是跟踪“三重一大”项目落实,确保按要求规范工作,及时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制定“三重一大”制度,明确界限要求,召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事项;跟踪“三重一大”项目落实,及时公示,公开透明。

 

 

五、对反腐败斗争严峻性认识不足,政策把握不准,措施不得力,仍然存在干部腐败风险

 

 

1.固定资产调拨后跟踪管理不到位,极易造成固定资产流失。

 

 

整改措施:一是对全市管委会办公设备进行再次登记造册,分类管理,确定责任人;二是与财政所及时对接,将调拨的固定资产录入财务平台,完善资产调拨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对下发全市管委会“七进两有”“九配备”设备再次登记造册,市委统战部下派督导组对照登记册逐一核实,查处固定资产情况;与财政所及时对接,将调拨的固定资产录入财务平台。

 

 

2.项目申报前期评估不准确和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充分,导致申报的项目无法实施,造成扶贫资金的浪费和闲置。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扶〔2017〕32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的报备、公告公示、监督、管理、绩效考评,严格按照国家项目实施标准和扶贫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抓好每个项目的落实。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和规划,村、乡、县实施三级论证,尽可能减少项目调整和项目变更情况,确保项目可行性和项目收益最大化。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一是加大项目监督管理力度,确保项目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加大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定期组织好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二是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办法,不断完善项目管理,明确项目管理内容,明确项目管理流程,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持续有效的发挥效益;三是建立扶贫领域执纪问责机制,加大扶贫项目资金的执纪问责力度。

 

 

六、中央第六巡视组及各级督导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缺失,整改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学习提升理论水平。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下发的脱贫攻坚相关文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等文件精神,提高干部对脱贫攻坚重要性认识;二是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建立整改责任台账,将相关责任具体划分到主管、分管领导及乡镇(街道)。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每周二全体机关干部重点学习《摘编》《纲要》党章《党规》《条例》、党史、国史及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依托党校开展培训统战系统干部,将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培训课程。

 

 

                                           中共乌苏市委统战部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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