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就学习宣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印发通知

2020-10-05 12:27:13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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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监委就学习宣传贯彻第三次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印发通知

履行监督责任 推动落地落实

9月30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通知,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重大意义。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升华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转化为做好新时代新疆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战略部署上来,用正风肃纪反腐的具体行动、实际效果,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通知》强调,深入学习领会,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督促做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带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总体战略,用伟大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更好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开展工作。要用好网上网下各类资源,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确保学习宣传全覆盖、见实效。

《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紧盯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纳入监督范围,紧紧围绕会议提出的新疆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政策、战略举措开展监督检查,对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严格执纪执法、精准追责问责。要紧密结合新疆党情区情纪情深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企业、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监督执纪执法的重点,为让大美新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提供坚强纪法保障。(自治区纪委监委 麦尔旦·吐尔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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