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农药经营许可注意事项?
答: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不需要农药经营许可的,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存在错误的,及时告知申请者进行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五)依据《农药管理条例》接受农药行政处罚的不予办理。"> 答: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不需要农药经营许可的,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存在错误的,及时告知申请者进行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五)依据《农药管理条例》接受农药行政处罚的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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