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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残助残一件事”办理流程什么?

2023-12-28 12:05:27 塔城地区民政局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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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残协部门申请办理残疾人证,提交相关办理材料。符合条件的,进入办理流程;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二、残联部门发放残疾人证后,向其宣传“扶残助残一件事”工作程序,告知其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向社区(村)民政专干申请相关事项办理。社区(村)民政专干指导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相关事项的残疾人填写“扶残助残一件事”申请表单,收集申报材料后,一并报送至街道(乡镇)。 三、街道(乡镇)“扶残助残一件事”办事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表单中申请事项,将符合条件且残疾人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残疾人申请表单及申请材料推送至同级社保专干,进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特殊人员身份认定程序,认定结果及申请表单及时反馈至街道(乡镇)民政专干;将拟申请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的残疾人申请表单及申请材料推送至同级民政专干,进入民政部门相关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四、市医保部门定期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提取相关数据信息,给予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落实相关医保待遇。 五、残疾人相关申请事项办理完毕后,各区(县)民政局应在“扶残助残一件事”申请表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反馈至市民政局“一件事一次办”窗口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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