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走进塔城>特色产业>工业发展>正文

我区水泥生产明显提升

2017-11-10 10:35:36 地区经信委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为加快建立完整的生态文明体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明确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今年年初,塔城地区经信委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新疆水泥行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59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执行塔城地区水泥行业停止生产、销售32.5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施工单位不得使用32.5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此项工作的实施促进了我区水泥行业节能降耗、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同时,也促使我区水泥中下游产品提高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优化品种结构、稳定行业经济效益、保障与规范市场有序公平竞争的有效途径,是贯彻国务院“去产能”、“补短板”、“降成本”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截止10月份,塔城地区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272万吨,其中;沙湾县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产量为;36.95万吨、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公司68.7万吨、乌苏市上峰建材有限公司(原博兰建材)57.2万吨、塔城南岗建材有限公司13.3万吨、和布克赛县全荣有限责任公司68.7万吨、新疆天盾48.7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产量119万吨;同比增长77%.水泥散装率达到60.55%,以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目标任务的12.9%。


【关闭】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