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
关于向社会公布依法披露环境信息企业的名 单
时间:2023-04-03
点击: 次
索 引 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40300000021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3-04-03 | |
发文日期 | 2023-04-03 | 有效性 | 文号 |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新环综合发[2022]12号)文件要求,我局依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二章 第七条、第八条所规定的情形,认真梳理辖区符合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现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为2022年3月31日至4月14日。
附件:塔城地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
联系人:李慈 电话:6282583 邮箱:343235239@qq.com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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