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关于向社会公布依法披露环境信息企业的名单

时间:2022-03-09 点击:
索 引 号 68270107-3/2022-00050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2-03-09
发文日期 2022-03-09 有效性 文号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新环综合发[2022]12号)文件要求,我局依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二章 第七条、第八条所规定的情形,认真梳理辖区符合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现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为2022年3月8日至3月21日。

附件:塔城地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

联系人:李慈 电话:6282583 邮箱:343235239@qq.com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7日

塔城地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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