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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2018-05-22 00:00:00 地区工商局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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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

为促进企业规范经营,依法加强对企业公示信息、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区局决定在5月至11月间开展全区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我局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抽取和人员匹配

地区工商局已将区局2018年度 “双随机” 抽查任务及检查对象名单通过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业务系统分派到各县(市)局。各县(市)局管理员要及时登陆业务系统,做好抽查任务及检查对象的分派,各县(市)领导要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督促所属县(市)完成检查人员抽取和匹配。

二、抽查方式和抽查时间

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工商总局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中相应事项的检查内容和方法,视情况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完成好检查工作。其中,国家工商总局2018年度部分领域企业双随机定向抽查任务必须在6月8日前全部完成,自治区工商局农资市场检查和商标印制违法行业检查任务在10月1日前完成。

三、抽查结果的处理

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及时通过公示系统完成全部抽查结果公示工作。对在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属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要求

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要处理好双随机抽查与其他重点工作的关系,统筹安排好抽查工作,抓好执法人员的调配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法线索要及时处置、妥善解决。

联系电话:0901-6283014

技术报务电话:0991-2811572

附件:1塔城地区双随机任务

塔城地区工商局

2018年5月20日

附件1塔城地区双随机任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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