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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塔城地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6-18 00:00:00 塔城地区财政局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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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地减税降费组〔2019〕1号

关于印发《2019年塔城地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相关单位:

《2019年塔城地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已经行政公署批准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塔城地区全面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

(代章)

2019年5月29日

2019年塔城地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措施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的工作安排,根据自治区全面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减税降费组〔2019〕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全面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等纳入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实行全行业增量留抵税额退税政策,确保制造业税负明显降低,确保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负有所下降,确保其他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二)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在国家对小微企业实施增值税、所得税减免优惠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按50%幅度减征地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落实工作,最大限度支持小微企业,释放小微企业发展活力,确保小微企业税负明显下降。

(三)减轻个人所得税税负,落实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重点抓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执行,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水平,稳定消费预期。

(四)推动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在降低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同时,确保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五)持续关注2018年各项减税政策效果,继续落实好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设备器具税前一次扣除、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以及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企业改制重组和政策性停产停业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强化跟踪落实,确保各项政策取得实效。

(六)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交通运输等行业收费标准政策及经营性服务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确保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地区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全地区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具体落实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建立由各常务副县长(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学习宣传,落实减税降费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强化政策跟踪。

1.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认真开展数据测算、政策调研,逐项按月统计测算减税降费情况、整理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汇总政策执行中的问题。

(责任单位:地区财政局、税务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

2.实行月报告制度。建立按月统计数据、按月汇总情况、按月报告工作制度。地区各相关部门、各县(市)按月向地区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上一月度减税降费工作进展、政策执行效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情况。办公室统一汇总报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地区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每月10日前。)

3.定期开展政策调研。按季研究制定政策调研内容,组织各县(市)、各部门深入企业了解政策执行情况,通过典型企业总结分析评估政策效果。广泛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收集反映的突出问题,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责任单位:地区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三)完善工作机制。

4.定期召开地区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地区减税降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重大政策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减税降费工作。

(责任单位:地区财政局牵头,税务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5.按月召开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通报减税降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政策实施效果,研究下阶段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地区财政局;完成时限:全年按月推进)

6.定期召开涉税涉费部门联席会议,充分听取地区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收集部门反映的问题,及时对区域性、个案性的问题研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对整体性、行业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责任单位:地区财政局;完成时限:全年按月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

7.加强政策宣传。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持续开展政策解读和辅导,确保企业了解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对发现的部门、企业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推广,扩大政策效应。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8.做好舆论引导。创新宣传方式,综合运用各种媒体平台,通过典型案例、企业现身说法、开设减税降费政策专栏等多种形式,以政策的实际成效加强正面引导。密切跟踪舆论,对出现的政策误读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回应,消除顾虑。对涉及的重大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置,避免问题发酵,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9.优化纳税服务。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和辅导,详细讲解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帮助企业规范管理,改进财务和进销存业务,适应政策要求,让企业掌握政策更精准、享受优惠更彻底。

(责任单位:地区税务局;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五)加大监督检查。

10.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和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和调研评估工作。对2018年以来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面进行梳理,总结落实情况,分析实施效果,查找不足和问题,立行立改,完善措施,有的放矢地改进工作薄弱环节,确保政策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财政局,地区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19年6月15日前)

11.强化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减税降费重点任务进展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抽查,督促各县(市)、地区各部门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督,重点选取执行中操作性不强、受益面有限、纳税人获得感不明显,以及减免税数据反映落实情况异常的政策,密切关注、认真监控。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2.拓宽监督渠道。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优势,设立举报箱,对外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审计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共同推进政策落地。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六)保障财政运行。

13.做好财力保障。认真测算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根据对减税降费政策分析研判。准确把握收入变化趋势,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杜绝收过头税、乱收费和虚收空转等行为。强化债券管理,盘活存量资产资金,积极弥补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形成的减收。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14.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集中财力做好“三保”支出和“三大攻坚战”及重点民生建设资金保障。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财政局;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三、工作分工

地区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衔接和督促,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实行层层负责制,压实各级政府部门责任,为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地区各级财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各相关部门建立会议联络、政策共研、数据共享和监督检查等制度,组织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跟踪调研活动,定期召开各部门协调联席会议,及时掌握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效果,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地区各级税务部门负责各项减税政策的具体执行落实,统筹做好征管操作、宣传辅导、纳税服务、信息系统调整等工作,定期分地区、分纳税人、分政策类型统计核算减税数据,及时梳理汇总本系统落实减税政策中的突出问题。

地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具体执行工作,统筹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减收缺口测算及追加预算,定期统计分析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降低费率政策落实和分地州社保基金减收情况,及时梳理汇总本系统执行政策中的突出的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各县(市)、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意义,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扛起责任,主动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地推进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形成统筹协调、分工明确、信息共享、责任共担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有效落地。

(二)地区各级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展改革委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主动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审计沟通联系,形成合力,避免工作重复交叉。统筹兼顾财政收支关系,突出做好预算衔接,防范财政风险。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紧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减税降费工作有序衔接。进一步畅通减税降费事项办理服务渠道,简化工作流程,优化表证单书,为精准落实政策提供便利。

(三)综合运用走访座谈、调研检查、投诉举报等手段,发现收集问题线索,跟踪督促各县(市)各部门进行查处整改。对执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积极、不主动的,要及时纠正。对拒不执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影响恶劣、社会反映较为突出的典型案例,一律公开曝光,坚决查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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