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6-07-31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73100000012 发布机构 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6-07-31
发文日期 2026-07-31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委,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2014〕467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3〕496号)精神,推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气,推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发展,地区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塔城地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方案》,并经行署2026年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地委委员会2026年第二十一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塔城地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方案202607311142016808.pdf

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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