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

关于转发《关于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1-12-30 点击:
索 引 号 68270107-3/2021-00550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12-30
发文日期 2021-12-30 有效性 文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

现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关于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规〔2021〕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规〔2021〕23号)

关于转发《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塔地发改贾【2021】4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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