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

关于《新疆塔城市绿银矿业有限公司塔城市楚坎北建筑用砂岩(石英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的公示

时间:2025-01-21 点击:
索 引 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12100000016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5-01-21
发文日期 2025-01-21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和《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有关要求,专家组对乌鲁木齐华世盛达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塔城市绿银矿业有限公司塔城市楚坎北建筑用砂岩(石英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审查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见附件)在公示期无异议,视为通过审查,不另行公告。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管理科联系。

联 系 人:王延江

联系电话:13899529876

附件:

新疆塔城市绿银矿业有限公司塔城市楚坎北建筑用砂岩(石英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202501211134596270.pdf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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