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塔地财振〔2025〕1号
托里县财政局: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为推进我地区巩固衔接工作开展,按照年初预算安排,现下达你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万元,预算指标请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2130505农林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管理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持续抓好巩固衔接工作,压实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规范资金支出方向,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及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
二、强化资金绩效管理
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压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突出资金使用成效,确保项目资产权属清晰、运营高效、管护到位、发挥效益。
三、落实公告公示制度
严格落实资金项目信息公告公示制度要求,对资金分配结果、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促进资金项目规范管理。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10231822407547.xlsx
塔城地区财政局
2025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