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分配情况公告公示(5223万元)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规定,现将《塔城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的通知》(塔地财振〔2024〕5号)资金预算分配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资金来源
2024年中央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370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过渡期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资金分配情况
分配县(市)情况:
1.塔城市640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12.25%。
2.额敏县1257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24.07%。
3.托里县678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12.98%。
4.裕民县1048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20.07%。
5.和布克赛尔县1600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30.63%。
四:监督电话:0901-6249009
通讯地址:塔城地区财政局
电子邮箱:1520675565@qq.com
监督举报电话:(010)12317
塔城地区财政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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