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公开>扶贫资金>正文

2021年塔城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35万元)

2021-10-12 17:53:04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规定,现将《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的通知》(塔地财扶【2021】11号)文件有关分配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资金来源

2021年塔城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过渡期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资金分配情况

托里县35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100%。

四:监督电话:0901-6249427

通讯地址:塔城地区财政局

电子邮箱:1836010195@qq.com

监督举报电话:(010)12317

塔城地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12日

【关闭】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