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塔城地区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
1.塔地财扶【2017】21号《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预算指标的通知》(新财扶[2017]47号)14529万元。
2.塔地财扶【2018】9号《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新财扶【2018】16号)10120.35万元。
以上合计24649.35万元。
二、分配结果
2018年参与分配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27141万元,分配结果为:
1.安排到国家级贫困县托里县共4694.7万元,占全地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总规模的19.05%。
2.安排到自治区级贫困县裕民县共8909.6万元,占全地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总规模的36.15%。
3.安排到自治区级贫困县和布克赛尔县共3430万元,占全地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总规模的13.91%。
4.安排到塔城市共2717万元,占全地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总规模的11.02%。
5.安排到额敏县共4261.5万元,占全地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总规模的17.29%。
6.安排到乌苏县共277.8万元,占全地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总规模的1.13%。
7.安排到沙湾县共253.5万元,占全地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总规模的1.03%。
8.安排到地区本级共105.3万元,占全地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总规模的0.43%。
监督电话:0901-6249527
通讯地址:塔城地区财政局后楼二楼农业农村与扶贫资金管理科
电子邮箱:1836010195@qq.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10)12317
塔城地区财政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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