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2019-08-16 18:42:41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各县(市)财政局、扶贫办: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新财扶[2018]15号)转发你县(市)。望收到此文后,按照《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绩效评价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考评工作。 塔城地区财政局 塔城地区扶贫办 2018年6月27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pdf 相关内容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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