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2640万元(2021年提前告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规定,现将《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指标的通知》(塔地财扶【2020】42号)文件有关资金安排分配下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资金来源
自治区专项扶贫资金:264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分配县(市)情况:
1.塔城市45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1.7%。
2.额敏县120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4.54%。
3.托里县2326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88.11%。
4.裕民县108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4.09%。
5.和丰县41万元,占此次下达资金的1.56%。
监督电话:0901-6249527
通讯地址:塔城地区财政局
电子邮箱:1836010195@qq.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10)12317
塔城地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9日
塔地财扶【2020】22号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指标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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