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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塔城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3-02 18:12:39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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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塔城地区编制了《2025年度塔城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予以呈报。报告中所列数据信息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行署政务服务室联系(地址:新疆塔城市新华路169号;邮编834700;电话及传真:0901—622326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塔城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扣全区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便民化,不断提升政务透明度与公信力。

(一)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公开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修订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全流程,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围绕群众关切与发展大局,持续加大政策文件、财政信息、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民生保障、营商环境、应急管理、乡村振兴等领域公开力度。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32条。推行“政策+解读”同步发布,采用图文、短视频、问答等形式开展解读,让政策更易懂、好执行。

    (三)规范依申请办理,保障合法权益。优化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答复、归档流程,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提升答复质量与效率。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规范答复,按期办结率100%,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优化公开平台,提升服务效能。升级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栏目设置与检索功能,推动信息集中展示、便捷查询,打造权威发布、互动回应、便民服务一体化矩阵。全面做好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和专员信箱群众来信处理工作,2025年收到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共138件,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144件,其中有效来信126件。信件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采取问卷调查形式开展社会评议,公众对塔城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较为满意,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渠道及办理方式等方面的满意率均为100%。

(五)强化监督培训,夯实工作基础。开展政务公开专项督查与业务培训12场次,覆盖全区各部门、县市工作人员81人次,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流程规范、风险防范能力。建立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全年未发生信息泄密、错误发布等问题,以严实举措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2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1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422

行政强制

10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9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0

0

0

0

0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5

0

0

0

0

0

5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6

0

0

0

0

0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塔城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内容精准性不足,部分领域信息更新不及时、要素不完整,与群众、企业需求匹配度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通俗化、场景化解读偏少,传播力与实效性有待增强;三是基层公开能力不均衡,部分单位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度不足,流程执行不够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短板弱项,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公开目录,提升重点领域公开质效;丰富解读形式,增强传播实效;强化业务培训与监督考核,提升基层能力;推动平台融合,畅通公开渠道,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便民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因前期统计口径调整,对历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进行了重新核算,本报告数据为更正后数据,特此说明。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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