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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0 18:10:28 额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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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地区《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额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额敏县友好路;邮编834600;电话及传真:0901-334009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额敏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在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地区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额敏县政府网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提供政策解读,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2023年,额敏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年政府网站已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97万条,网站点击率累计达到232.51万次。其中动态类信息1.68万条,医疗卫生、义务教育、食品药品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和强制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199条,通知公告372条,视频新闻260条,其它87条。额敏县政府网转载群众关切的政策解读10篇,本级解读8篇,并做到以图文等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相关联。受理地区行署专员信箱和县领导信箱留言50条,回复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通过政府网站、电子邮件、邮寄和线下等形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件有落实、有回应,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备案,未收到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增强规范意识。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多层级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升信息发布规范性和及时性,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对发布信息先审核后发布,对重点稿件反复核校,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优化网站栏目设计。更新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根据自治区第三方评估指标文件要求,将原有26个重点领域基本目录更新完善为31个,督促各部门(单位)、乡镇(场)按目录及时主动更新信息;梳理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依据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将重点领域各栏目进行精简更改;更新互动交流模块,开设知识库、留言数据统计等栏目,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为民服务的窗口作用,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规范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流程,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创新发展。额敏县政务新媒体一共12个,均运行良好;政府办与相关政务新媒体账号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及时做好政务新媒体账号信息发布和内容监督工作,认真审查稿件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依托开普云智能监测系统,定期对额敏政府网公开专栏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到位。2023年度未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等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55

行政强制

8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额敏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未及时按照新指标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调整,导致公开内容子项缺少较多。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较少。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发布内容不全,存在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信息存在错敏词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额敏县人民政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明确具体责任。按照新指标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各项内容,确定二级指标责任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提供主体,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二是健全监督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做好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据统计,采取定期下发通报方式,倒逼各单位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三是加大审核力度,提高公开内容质量。政策解读明确解读主体单位,按“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政策文件起草单位提供政策解读。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好对解读内容的审核,未按要求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的不予发布。同时做好日常稿件的审核把关,定期对各单位出现错误表述情况进行通报,学习常见错误表述,加强对稿件审核的重视程度,增强稿件审核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额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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