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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13:00:13 塔城地区民政局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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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地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地委、行署有关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重点围绕有力推进基本民生保障,有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有效推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公开社会救助类信息5条,养老服务类信息5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其他信息3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产生复议诉讼等情况。及时更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等政策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实效性。

报告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塔城地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塔城地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4楼;邮编:834700;电话及传真:0901-622365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地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详尽。二是信息公开常态化意识有待提高。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政策解读较为滞后。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面完整主动公开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情况。二是严格把控时间节点,及时解读重大政策文件,公开有关信息,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及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宣传,组织党员干部对《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有关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使大家能够广泛参与、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塔城地区民政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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