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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5 18:50:49 塔城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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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塔城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于塔城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塔城市伊宁路62号,邮编:834700;电话及传真:0901-6223809)。具体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卫生健康工作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为了更方便群众,保证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信息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信息及时公开,动态工作信息随时公开。除按照要求,全面完成日常新闻发布、基础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公开、决策公开和执行公开等任务外,重点突出行业特色,服务人民群众:一是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办事流程、指南,便于人民群众办理各项事务。二是定期公开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让人民群众明明白白享受民生工程带来的实惠。三是及时公开健康中国及健康科普落实情况信息。四是及时公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五是对国家、自治区卫生健康重要文件、决策进行解读,为人民群众答疑释惑。2023年地区卫健委对照法定内容,经批准后及时公布办公室职能、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办公地点等信息。2023年地区卫健委制发行政许可信息3期,工作信息15期,通知公告8期,政府工作报告1件,公布法律条规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梳理依申请公开各办理环节工作,形成收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闭环。准确使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2023年全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委政务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我委进一步完善了《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切实加强了制度建设。同时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不影响公共安全。信息发布先由提供科室认真把关,再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审查,最后经分管领导审核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务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部分文字资料解读材料存在内容要素不完整,政策图解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加强网上政务信息的采集和公开,最大限度的挖掘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塔城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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