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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5 18:11:45 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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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将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围绕建立规范政务公开的目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中心根据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切实发挥“一把手”负总责制度机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安排部署推动落实。

(二)加强服务功能,促进阳光政务。目前进驻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地市单位共56个,进驻窗口工作人员125人,积极为各族群众提供“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严格执行办件管理、出勤考核、评议投诉、监督检查、考核结果公示等运行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地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跨省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等平台建设,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促进权力透明运行。2023年,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发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6646项,可网办事项比例达97.8%,网上办件50万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在线服务。截止2023年底,累计接听企业和群众来电10万通,接听率达96.38%,办结率达99.96%,回访满意率达99.42%。

(三)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公开落实。通过中心政务公开栏、LED电子大屏、咨询服务台等渠道,主动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箱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投诉建议机制,对因服务态度等原因造成的投诉,及时查实,严肃处理,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工作落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二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力量短缺,现有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中心将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培训,严格按程序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丰富性、时效性。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多种方式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应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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