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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教育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5 17:26:35 塔城地区教育局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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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塔城地区教育局及时、规范、公开教育信息,推进教育领域政府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着力打造阳光政务。报告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塔城地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塔城市文化路15号;邮编:834700;电话:0901-6235522;传真:0901-6222702)。现将2023年度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部署,做好教育公开工作

塔城地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塔城地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大力推进塔城地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地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备案制度,在塔城地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20条,在塔城教育公众号主动公开发布信息292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

(二)严格审核,保障信息公开规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地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各科室的职责分工。二是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政务公开始终,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对公开内容严格把关,做到“三审三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公开内容高质量、公开方式符合标准。三是加强网站信息的时效性,确保及时向地委、行署和地区政府网报送教育系统相关信息,全力保障信息公开规范化。

(三)加强监督,推进政务阳光运行

地区教育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认真总结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整改,同时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出的有关问题进行排查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各项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督促相关科室整改,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度,地区教育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无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3.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塔城地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三是对法律法规、教育政策解读的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分管领导要主动督导检查工作,专责人员要具体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二是聚焦公开重点,细化信息内容。服务群众实事办理,从办好教育实事的各项环节出发,做到全流程公开,提高群众对教育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常态化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作用,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塔城地区教育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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