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新政办发[2022]127号)、《关于印发塔城地区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塔行办函[2022]34号)精神,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设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党委书记在办公会议上,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规范工作,健全平台。应急管理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指南,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并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为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应急管理局着力推进以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设定依据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信息做到实时、准确公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入驻服务大厅后,不断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减少前置审批条件、办理环节精简合并和流程再造等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事项进驻率。注重加强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制定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服务规程,制定服务告知单,有效推动窗口服务标准化。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部门的财政预算并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严格资金支出审核把关。
3、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安全整治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全面做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预警信息发布,推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及挂牌督办信息公开。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及时做好公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等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 制发数量 | 本年 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专业人员培训、信息报送的完整性和及时性还存在一定的短板,向服务对象宣传力度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应急管理局将按照地委行署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规范报送程序,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正确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推进信息资源整合,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三是强化管理,服务公众。进一步制定一套适应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四是广泛征求社会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基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作用。积极研究探索政务公开工作创新,着重强化安全生产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及社会热点回应工作。推动主动公开意识贯彻至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以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延伸,扎实有效做好今后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塔城地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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