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根据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乌苏市制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地委、地区行署的坚强领导下,乌苏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塔城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塔行办函〔2021〕15号)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5个方面工作,主动公开行政许可252项、处理决定数量26231件,行政处罚公示1744项、处理决定数量170144件,均在乌苏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台进行了公示。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公众参与,努力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推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乌苏市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及时做好重要决策部署及重大事项的公开。乌苏市通过政府网站、展板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涉农补贴等信息,确保服务对象真正知晓或者享受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待遇。
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的在政府网站对2020年度决算报告及附表和2021年预算安排等信息公开。落实收费项目清单制和公示制度,先后在政府网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各有关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是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信息栏、公告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公务员招聘、教育招生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各族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继续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开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环保动态信息,确保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
四是做好乡村振兴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时发布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金、政策解读、动态信息,确保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继续做好在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申请服务,落实专人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六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市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8441条(幅)余条,网站页面总访问量达80多万次;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微博关注用户人数3945人,微信关注人数31859人。扎实推进招标投标、减税降费、政策法规、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劳动就业、惠民工程、扶贫资金、教育科技、人事任免、人事考试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是加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市政府网站继续加强“政务服务”板块管理,及时发布政务服务信息,使市民能够方便地通过政府网站进入各类事项的查询和办理环节,做到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八是继续做好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按程序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九强化效能考核。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其他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加强对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的季度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62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01 | ||
行政强制 | 7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乌苏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针对存在的不足,组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已将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按照要求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
2、按照要求设置了文件搜索栏,提供搜索服务;
3、按照要求设立了26个领域栏目、行政事业收费、规划公开、权责清单等栏目,由市政府办公室通知各市直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及时公开;
4、设立了疫情防控专栏,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的动态及科学防疫等内容;
5、已设立公务员专栏,转发了自治区、地区有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方面内容;设立人事考试专栏,发布乌苏市有关人事考试、招聘等信息;
6、已经设立了卫生健康、义务教育、扶贫领域、食品药品监管等栏目,及时发布相关内容;
7、关于政府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正在与专业公司联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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