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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3-24 17:00:21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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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塔城地委、行署的领导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塔城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服务塔城地委、行署中心工作,围绕重点领域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基础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双随机一公开4次、典型案例2批、行政处罚公示2件、典型经验做法4件、政策文件1条。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主要采取政府网站及两微平台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局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协调机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科室负责本科室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平台建设方面: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无自建网站,主要的政务信息公开在塔城地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及两微平台进行政务信息公布。

(五)监督和保障方面:我局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自学新条例、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新条例的相关培训学习,还通过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组织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学习新条例。

根据新条例的相关要求,今年以来我局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统计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部门进一步进行了明确,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塔城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宣传信息内容有待丰富,时效性和互动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片面性和局部性;二是环境保护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有待加强。

一是进一步抓好公开平台建设,对发布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内容准确权威。二是继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宣传工作成效,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环节的有机衔接。四是牢固树立公开意识,切实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理念。五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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