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开年报2021年>正文

塔城地区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2-17 11:22:21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塔城地区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扭住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深化公安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警民互动回应工作基础上,不断加强和优化服务管理职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主动公开工作。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在网站频道共发布稿件39条,在微信等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1346条;按时公开2021年度本级预算数、三公经费预算数、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绩效目标等;围绕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等新出台的便民措施发布政策解读信息7条;及时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定期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包括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批准文号等内容;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开展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并委托地区政府采购中心依法组织实施,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均由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集中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度,塔城地区公安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照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公安工作内容,便于公众检索、查阅的工作要求,分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服务事项等四个大类,开展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不断推进塔城地区公安局网站栏目的改善升级,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原设的政府网站主动公开9个专栏优化整合为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收费项目、警方提示、行政处罚5个。积极构建塔城公安新媒体矩阵,开设新媒体平台账号2个,粉丝总量超2.9万人。

(五)监督保障工作。制定《塔城地区公安局贯彻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评价指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明确政务公开的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和责任部门,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网站频道和政务新媒体的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和发布登记等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本年废止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8319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26

行政强制

91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563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塔城地区公安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主要体现在决策公开有待加强,工作衔接环节薄弱,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增强等问题。下一步,塔城地区公安局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力度,回应关切。强化工作会议议定事项公开,重大决策事项公开、重点改革任务执行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压实各警种、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工作环节衔接,推进闭环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整合资源,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到达率。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参与在线访谈等方式,及时高效公开政府信息,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获取有效信息,并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塔城地区公安局  

2022125  

【关闭】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