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人民政府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2020年塔城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塔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写了本报告。本报告内容主要为塔城市2020年度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根据《条例》和《办法》由各单位提交公布,可参见塔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所发布的相关内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塔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jtcsh.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塔城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路行政综合办公大楼B区217室;电话:0901-6223224;邮编:834700。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塔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推进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行署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较好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有力推进。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全市工作全局统一部署、统筹推进。
(二)坚持深化改革,发展活力不断增强。进一步精简审批、证照事项,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稳步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等工作。在线办事包括场景服务、绿色通道、百件实事网上办、面向企业、面向三农、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栏目。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行政许可事项198项,服务事项111项,在网上发布各类事项568件,网上可办率达98%。
(三)坚持依法行政,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全面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发挥政府督查抓落实作用,完成国务院“大督查”举一反三自查整改各项工作。“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实行服务承诺制,平均承诺办理天数从6天缩短到实际办理1天,工程建设审批时限平均压缩一半以上。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舆论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6件,政协议案33件,高效办理市长热线和市长信箱150条,办结(回复)率均达100%。
(四)全面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市级预决算信息。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今年对2020年财政预算报告、调整预算报告和2019年决算报告及报表在市人大审议通过后,通过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关于塔城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21年市本级预算草案经塔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全体代表审议并表决通过。二是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督促市直各部门及时、全面公开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市本级政府预算和130家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全部公开。做到了依法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及时发布新闻动态。202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需要,网站随时新增和调整各栏目,并充实完善现有栏目内容。通过在网站首页增加宣传页面及网站顶部制作LOGO图片、飘动图片等方式做好全国两会、自治区两会、国家政务服务投诉、疫情防控、塔城市两会、春节、元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庆祝新中国成立71周年、民族团结等专题宣传。塔城市政府网站做到了每个工作日均更新主要栏目动态信息,对于重要政务信息随有随编,确保及时发布。截至目前,发布政务信息3989条,网站总访问量达443万;向地区政府网上报信息1952条、采用49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0 | 增58 | 1626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19 | 增17 | 1910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95 | 增69 | 2875 |
行政强制 | 32 | 减33 | 3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 | 增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39 | 9479.4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62 | 7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6 | 9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70 | 7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09 | 109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7 | 47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21 | 171 | 39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0 | 1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的系统性、及时性、全面性不够等问题。2021年,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要求、更高的质效,严格把握信息工作时效性特点,按照规定范围、权限和方式等,高质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向社会全面展示行业高质量发展成就。
塔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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