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新疆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我局对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在塔城地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
2、加强政务信息管理。2020年,我局全面梳理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发布并动态更新。全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0份。
3、规范信息报送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信息审核、信息报送、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良好开展。全年共投稿324条政务信息,报送至地委、行政公署及各林草网站276条,被地委、行政公署采用80余条,其中塔城地区政府网11条、塔城日报1条、新疆日报1条。二是在塔城地区政府网,按时公开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项目绩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在新疆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地区林草证件办理事项 30个。四是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公开2020年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林草局本年度未接到来自单位科室和群众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信息审核、信息报送、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良好开展。
(四)加强平台建设工作。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安排人员及时对网站信息维护等各项工作。依托地区政府平台工作,加强与群众互动,为群众解决困难。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各项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督促相关单位、科室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 | 减4 | 5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减1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07 | 68.7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离上级的要求及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对此,我们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加大力度,把人事任免、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资金使用管理等社会普遍关心、反映强烈、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的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及时、真实、规范地公开,切实提高林业工作透明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是否涉密进行认真审定,严格把关,同时严格遵循重要政务议事在前,公布在后;重要统计数据审核在前,公布在后的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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