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岩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2-06-29 13:01:46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塔行干〔2022〕1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行署决定:肖岩同志任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王超同志任地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日常工作);免去刘明同志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免去王志红同志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职务。塔城地区行政公署2022年6月20日 相关内容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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