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俊哲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2-06-29 12:58:57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塔行干〔2022〕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行署决定:金俊哲同志任地区人民医院院长;林英子同志任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钟红珊同志地区人民医院院长职务;免去陈颖同志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塔城地区行政公署2022年6月17日 相关内容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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