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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新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2-05-07 17:19:09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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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2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署决定:

    于新英同志任行署副秘书长、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旭同志任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董事长(正县级),免去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总经理职务;

    范正权同志任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董事、总经理(正县级);

    马䶮同志任塔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正县级),免去塔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于跃武同志任塔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正县级);

    吕军同志任地区(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正县级);

    修齐同志任地区盛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正县级),免去地区盛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秦永泉同志任地区盛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廖祖贵同志任塔城永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县级),免去塔城永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姜涛同志任塔城永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徐新同志任地区宁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县级),免去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地区宁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袁江红同志任地区宁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魏元哲同志行署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罗勤学同志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启明同志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董事长、地区宁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陈树明同志塔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王强同志地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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