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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建新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2-05-07 17:05:36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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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2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行署决定:

    赵建新同志正式任地区中医医院副院长。

    (任职时间自2021年2月算起)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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