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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崔耀允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7-04-14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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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行干〔2017〕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巴克图辽塔新区管委会,地区各委、办、局:

行政公署决定:

崔耀允同志任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副主任(援疆);

郭领军同志任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援疆);

雷传阅同志任地区旅游局副局长(援疆);

田明同志任地区财政局副局长(援疆);

王磊同志任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援疆);

邓明强同志任地区审计局副局长(援疆);

卢向军同志任地区口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援疆);

任秩纬同志任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副主任(援疆);

朱恒南同志任乌苏化工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援疆);

汪铁伦同志任地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援疆);

徐连明同志任地区教育局副局长(援疆);

陈宏军同志任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援疆);

免去李海滨同志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调研员、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斌同志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吕品同志地区外侨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江同志地区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川同志地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伟国同志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智同志地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元训同志地区口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迪同志地区招商局(经协办)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姜志文同志地区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刘宝生同志地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壮同志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腾聪同志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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