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3月13日,地委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全国审计工作会议、自治区审计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听取2023年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研究审议相关文件。地委书记、地委审计委员会主任魏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对改进审计监督、深化制度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作出了安排部署,为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和行动指引。地区各级党政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独特作用,进一步助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地区各级各部门要把坚持实干实效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切实以高质量审计监督保障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聚焦政治引领,不断增强审计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把党的领导贯穿审计工作各方面,准确处理好经济监督与政治监督的关系,坚决贯彻落实“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重要要求,形成常态化、动态化审计监督。要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财政资金、风险隐患、民生实事、重大项目、权力运行等资金密集、资源密集等领域审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审计服务大局作用。要聚焦审计整改,坚持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注重从制度机制、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等层面深挖问题症结,深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党政督查、组织人事、人大监督等贯通协同,真正做到整改到位、处理到位、问责到位。要聚焦自身建设,着力强化审计干部队伍的政治历练、思想淬炼,坚定理想信念,持续做好审计干部能力水平建设,强化求真务实、敢于担当、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审计项目质量。严格落实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切实推动地区审计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张耀华、阿米娜·瓦尔汗、熊跃伟、刘欣、薛桂强、迟国君、加尔肯·江布尔拜、刘晔等地区领导,法检两院负责同志,地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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