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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召开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

2020-10-22 00:00:00 塔城日报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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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地区召开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地委书记薛斌出席会议并和与会领导为被命名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示范县市的代表授牌,为受表彰的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颁奖。

薛斌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把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地区的“金字招牌”擦得更亮。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自觉地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治疆之策、稳疆之要,推动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最大限度地凝聚各族群众戍边守防的智慧力量。

二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面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入探索实施文化润疆工程,进一步挖掘和展示各民族传统历史文化,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到日常学习工作、生产生活中,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讲好塔城故事。

三要加快推进地区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贴民生抓发展,坚持富民兴疆,持之以恒抓好脱贫攻坚和促进就业两件大事,不断提升教育水平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高质量推进对口援疆工作,让各族群众充分享受到发展成果。

四要始终高举民族团结旗帜,持续用力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的安排部署,把塔城“一家人·一座城”品牌活动持续开展下去,推进建立“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内涵。

五要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以良法善治保障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做好法治宣传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把学习贯彻《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利抓手,共同营造健康、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六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坚定前行,健全民族团结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民族事务部门指导协调、各部门配合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地委副书记、行政公署专员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主持会议,地委副书记王光强宣读了《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命名2020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决定》和《中共塔城地区委员会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塔城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受表彰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侯兴会、阿米娜·瓦尔汗、王庆东、李勇、张耀华、宁雪松、阿依丁·托留汗、杨柳、赵翠芳等地区四套班子领导,法检两院领导,部分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地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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