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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提前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2020-09-23 00:00:00 塔城日报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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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塔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不达标被通报要求整改。如今,该厂排放出来的水达到一级A标准,稳定排放。

为什么能有这么大的变化?塔城市排水管理处处长张天亮说:“2017年,我们日处理污水2万立方米,只能达到二级排放标准。2018年,我们投入8000多万元改造,目前,日处理污水3万立方米,污水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2017年以来,我区共承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8项整改任务,涉及整改点位88个,涵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新建及技术改造、企业超低排放整改、水源地问题整改、矿产开发破坏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

地区各级党政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在全区的努力下,我区承担的18项整改任务已于今年9月15日提前全面完成整改销号。

之所以能取得这样好的成绩,得益于3年来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得益于地委行政公署主要领导高位推动,2017年以来,召开40余次专题会议和学习研究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牢牢守住生态红线底线,坚持通过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都得到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配套地方法规陆续出台。为保护额敏河流域、库鲁斯台湿地等脆弱的生态环境,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我区制定了《额敏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保护条例》《机电井管理办法(暂行)》等地方性条例和规范性文件。

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得到全面完善。目前,我区5个工业园区已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固废填埋场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固废填埋场实现从无到有,工业园区环保设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城市环保设施建设趋于完善。全区五县二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实现全覆盖;五县二市及部分重点镇生活垃圾填埋设施建成,全部通过自治区的无害化等级评定,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重点镇达到71.4%;地区40台燃煤集中供热锅炉环保设施建设或改造已经全面完成。

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我区以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把整改的外在压力转化为生态发展的内在需要,倒逼企业业主自觉加快转型升级。受群众关注的新疆银鹰工贸有限公司,更新改造污染防治工艺,提升了治污能力和运行水平。

3年来,通过有效措施,我区整改工作得到自治区的充分认可,2019年,我区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定为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两个地(州)之一。

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张福钰说,今后,我们将坚定不移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用扎实的工作推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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