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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0-04-29 00:00:00 塔城日报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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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已减征1.056亿元,15.24万人受益

4月27日,记者从地区医疗保障局获悉,今年2月到4月26日,全区共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056亿元,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74.61%,15.24万人受益。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地区医疗保障局主动作为,制定了《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方案》,积极与地区税务、财政部门通力协作,做到分工明确,扎实开展减征缓缴工作。

为扩大政策的宣传,地区医疗保障局分别在《塔城日报》、地区广播电视台、塔城零距离微信平台刊登了《塔城地区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告》,并通过塔城零距离微信平台、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平台、税务征收平台等转发《阶段性减征医疗保险费告知书》。

同时,对单位及个人采取主动告知方式,在业务经办大厅醒目位置张贴减征政策公告,安排专人一对一给企业经办人员打电话宣传阶段性缓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柜台发放减征政策宣传单,做到企业单位宣传全覆盖。

当得知这个好消息后,新疆正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职工宋萍说:“这对于我们来说,真是一个好消息,不仅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还保证了我们日常看病住院能及时报销。”

托里县退休职工常青梅说:“最近,我已连续两次申请到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仅节省了几百元,还能保证我看病报销。”

据了解,这次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全区2310家企业单位、1596家机关事业单位及17015名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享受此次减征、缓缴政策。

地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木合塔尔·巴扎尔别克说:“我们将继续加强减征政策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并与税务、财政部门建立沟通对接联系机制,确保退费到位、划转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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