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动态>政务动态>正文

地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

2018-01-10 00:00:00 塔城地区广播电视台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1月9日,地委书记薛斌主持地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他强调,地区各级党政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定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环保督察整改的安排部署,确保地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成效、见到成效,让自治区党委放心、让各族群众满意。

会上,传达了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和纪要精神,并研究了《塔城地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塔城地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计划》等文件。

薛斌就全力以赴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统一思想。进一步树牢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树牢“四个意识”,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发展思想,坚定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并进。

二要主要领导负责,坚决抓好落实。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各级党政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始终把整改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坚决做到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一线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结合县市和部门实际,把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细化整改方案、量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到单位和人,敢于承担责任、敢于动真碰硬,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要严肃执纪问责,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影响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工作进度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三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整改合力。各级党政要各尽其责,各司其职,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地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地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各专项工作组,要统筹兼顾,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工作落实。

地区领导陈世忠、朱志甘、诺尔买买提•诺尔东,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关闭】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