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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法》1月1日正式实施

2018-01-05 00:00:00 塔城地区广播电视台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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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管理和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遵循与保障。

额敏县图书馆管理员 姜雪花:“我们图书馆会按照公共图书馆法提出的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免费向社会提供文献信息的查询,借阅等服务,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也会免费开放,让阅读成为我们相伴一生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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