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人大工委原党组成员、秘书长薛俊强严重违纪被双开
据地区纪委消息:日前,经地委批准,地区纪委对地区人大工委原党组成员、秘书长薛俊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薛俊强违反政治纪律,规避和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安排企业购买并占用企业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函询问题;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配偶、亲属和身边人员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收受礼品、礼金,本人及家人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长期占用他人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建设项目承发包事项,工作失察、失责,造成严重后果;违反生活纪律,追求奢侈和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薛俊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丧失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塔城地区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地委批准,决定给予薛俊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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