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第二十批转办件54件办结
本报乌鲁木齐9月9日讯 记者王亚芸从自治区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获悉:截至9月9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第二十批59件转办件(不含兵团)已办结54件。
第二十批54件办结转办件,从地域来看,乌鲁木齐市23件、昌吉回族自治州9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6件、阿勒泰地区4件、阿克苏地区3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哈密市和克拉玛依市各2件,喀什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塔城地区均为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噪声类22件、大气类17件、油烟类12件、固废类9件、扬尘类7件、生态类3件和其他类1件。
全区上下全力配合好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动真格、办实事,坚决立行立改,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成大事来办,并及时公开整改信息。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前二十批1227件转办件已办结1206件,其中查证属实1103件,不属实103件。审核已办结转办件中,责令整改企业930家,行政处罚299家,处罚金额合计2771.63万元;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19人,刑事拘留3人,约谈111人,问责636人。所有转办件具体办结情况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上(ht t p://www.xinjiang.gov.cn)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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