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工作专题培训
3月25日,地区分别开展厅级、县处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工作专题培训。
地区领导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沙勒塔娜提·黑那亚提、阿米娜·瓦尔汗、朱钢、侯兴会、陈世忠、郭洪川、宿召兵、张耀华、赛力克·乌拉孜别克、张卫平、张宝东、阿里及地区两院领导参加培训会。培训会由地委委员、组织部长刘莉主持。
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并对2017年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要求做了详细介绍,对新增事项和调整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
会议要求,要站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高度,把贯彻两项法规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各级党委(党组)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学、转、促”专项活动成果的重要标尺,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让每一名填报对象都熟悉填报政策、明确填报要求,确保全面掌握、坚决执行,如实完整规范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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