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23年第二批拟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 名录矿山名单的公示

2023-12-12 16:14:57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 点击:[] 打印
分享到:

按照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函〔2022〕49号)要求,在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估、县市推荐基础上,经实地抽查、材料审核,现有3家矿山符合绿色矿山要求拟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管理科提出。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崔程  18009926370

附件:塔城地区2023年第二批拟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矿山名单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塔城地区2023年第二批拟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

名录矿山名单

序号

地州市

矿山名称

1

塔城地区

新疆准噶尔盆地玛湖油田达13井区石油开采

2

塔城地区

新疆准噶尔盆地玛东油田玛东2井区石油开采

3

塔城地区

新疆准噶尔盆地石南油田盐238井区油气开采



【关闭】

×

用户登录